各系部:
2021年湖北省基金计划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人才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至少主持过1项等同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四年期)及以上级别项目;
5、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6、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7、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组织安排
(一)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申报组织
1、学院申报限额为6项,其中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
2、2021年4月15日16:00时前,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4、1-5、1-6)交科研办;
3、2021年4月19日前,学院完成评审推荐并上报科技处;
4、2021年5月20日16:00时前,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申报书及附件请合成一个PDF文件(涉及盖章及签字页面,请将原件扫描插入到申报书相应位置,其中《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首页)上传,PDF文件建议不超过50M,如果需要重新上传申报材料,请删除原PDF后再重新上传。学校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不再推荐。
(二)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申报组织
1、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申报采取自由申报、学校组织评审推荐模式。有意向的申报人请根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见附件2-1)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者注意: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省厅给学校申报指标共10项。根据往年申报立项情况,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争取立项,今年学校最终推荐申报的杰青项目数为8项,创新群体项目为2项。
2、2021年4月10日16:00前,请报名者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2)发送至kjc@ctgu.edu.c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学校组织对项目申请人进行形式审查,确定预答辩人员名单及答辩安排。
4、2021年4月16日10:00时前,请申请人按答辩说明(见附件2-2)准备汇报PPT材料,相关材料请发送至kjc@ctg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2021年4月20日左右,学校拟召开项目申报评审答辩。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排序,确定申报名单。推荐的申报人请按相应项目申报模板(附件2-3、2-4)撰写申报材料,其中《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2-5)及申报书中的“依托单位评审意见”及其它需要学校签字盖章页,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申请签字用印。
6、2021年5月20日16:00时前,请申请人在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材料上传,申报书及附件请合成一个PDF文件(涉及盖章及签字页面,请将原件扫描插入到申报书相应位置,其中《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扫描件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首页)上传,PDF文件建议不超过50M,如果需要重新上传申报材料,请删除原PDF后再重新上传。学校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不再推荐。
四、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2021年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推荐申报的申请人请在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hsb.hbstd.gov.cn),在规定的申报期间,系统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未注册用户应提前注册,已注册用户原账号可继续使用,若有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二)特别注意:由于今年单项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资助项目数可能会相应减少,请申请人一定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立项。
(三)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员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五)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六)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七)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八)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九)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十)涉及申报细节问题,请阅读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
五、申请人责任与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学院及学校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附件
2、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附件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
科研办
2021年4月7日